经我院面试录用、体检合格的同志(已体检未接到电话通知复查者和复查合格者)请于2008年2月15日上午9:00到我院2号楼22楼多功能厅开会、交协议并请随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原件;
3、协议书全套;
4、黑色钢笔或水笔。
浙医一院人事科、护理部
200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