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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淳安县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日期:2008-01-22]

 淳安县对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简化申报程序。参保人员,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可按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规定,继续实行即时刷卡报销。同时,医疗单位结报窗口及时向病人告知医疗费用报销和自负情况。参合人员的特殊病种医疗费和在县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的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医疗终结后,凭有关资料回户籍所在乡镇农医办申报。参合人员也可直接到该县农医办办理医疗费申报手续。二是缩短报销时间。县农医办设立医疗费结算、审核的AB岗制,做到实时结算、审核,一天内将报销审批单及其它报销材料在审批后及时返回给乡镇经办人员。三是加快资金拨付。县农医办建立周转金制度,县财政每月初按预计报销款金额及时预拨到合作医疗资金支出帐户,县农医办做到每周向乡镇拨付报销款一次。同时,县农医办加强与银行沟通,确保银行及时下拨报销款,并及时将汇款回单下传至各信用社。乡镇农医办凭县农医办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销结算单,及时通知报销对象领取报销款,报销款先由乡镇垫资,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以切实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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