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医保新政策”有关问题
1、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定额标准调整
老政策:定一家约定医院135元/人均/月;
定二家约定医院:大医院90元/人均/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元/人均/月。
新政策:定一家约定医院160元/人均/月;
定二家约定医院:大医院100元/人均/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元/人均/月。
2、杭州市企业在职人员门诊统筹暂行办法
1) 参保人员:杭州市范围内各类企业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
2) 定点管理:企业在职人员可选择1—2家作为本人门诊约定医院,并可根据本人意愿按月调整;
3) 医疗管理:医院费用实行“协议管理、定额考核、弹性结算”的办法。
选择一家约定医院65元/人均/月;
选择二家约定医院,大医院40元/人均/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元/人均/月。
4) 实施时间:2007年1月1日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