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我省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2008年5月-6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血液采集、检验、储存、运输、供应的各个环节以及临床用血。经检查,全省设有1家血液中心、11家中心血站及采供血分支机构2个分站、21个采供血点。各采供血机构均具备合法资质,并能严格按照核准的执业范围开展采供血活动、从业人员的守法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均建立了完善的保证血液质量和安全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控制血液检验质量,将血液集中检测,特别是对HIV检测试剂,全省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标准,血液发放、储存、运输各项记录较完整;血液储存使用专用指定冰箱,温度控制全部实施了计算机联网24小时监控系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方面,我省三年来无偿献血率达到100%,全省有559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独立设置输血科有176家、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有506家、建有HIV初筛检验室254家。
同时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1、采供血机构有些采供血点存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问题,由于经费不到位,在当地仍以独立的法人机构形式经营,给业务管理和监督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进一步研究解决。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大多数未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独立设置输血科,而是从属于检验科管理;部分医疗机构HIV初筛实验室未通过省卫生厅认证,开展HIV检测的工作人员也未取得技术岗位培训证;也有部分医疗机构输血科存在三区划分不清,输血科硬件设施陈旧;有部分二级医院未配备专用的储血冰箱;输血技术资料项目记录不完整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均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了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和安全用血意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固定采血点、储血点和流动采血车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临床安全用血日常监管,坚持从思想上、监管措施上和落实责任上,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资料来自 浙江省血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