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中医药的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民群众接受中医药服务,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浙江省新昌县于日前出台新政策,提高了社区门诊中医药补偿标准。
新政策规定,在本县乡镇、街道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的中药饮片、针灸费补偿30%,其他中医门诊医疗费补偿20%。
新昌县此次上调新农合社区门诊中医药补偿比例,将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中枢纽的作用,推进新昌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张良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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