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卫生机构 | 卫生院校 | 医学名人堂 | 医院导航 | 院长访谈 | 医院推荐 | 医疗纠纷 | 曝光台 | 民营医院 | 政策法规 | 就医指南 | 业界新闻
浙江医疗信息网 >> 业界新闻 >> 永嘉县人民医院实行医疗纠纷日报告制度

永嘉县人民医院实行医疗纠纷日报告制度

[来源:浙江省卫生厅] [作者:不详] [日期:2008-03-20]

 日前,永嘉县人民医院实行医疗纠纷日报告制度,加强预警机制建设,严把医疗安全和质量关。制度规定,临床科室不管有无医院纠纷隐患必须每日向医务科报告,报告单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发。如医疗纠纷发生没有报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医院还规定了医疗纠纷隐患三级管理,一级纠纷隐患由责任科室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二级纠纷隐患由医务科协调处理;三级纠纷隐患报告院部。形成了分管院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上下联动的交办、督办机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把医疗纠纷隐患妥善处理在科室范围内。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版权所有 © 浙江医疗信息网
联系电话:(0)1508 666 5140 QQ在线咨询: 35172747 电子邮件: cyq.329@163.com
WSYY.ORG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