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嘉县人民医院实行医疗纠纷日报告制度,加强预警机制建设,严把医疗安全和质量关。制度规定,临床科室不管有无医院纠纷隐患必须每日向医务科报告,报告单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发。如医疗纠纷发生没有报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医院还规定了医疗纠纷隐患三级管理,一级纠纷隐患由责任科室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矛盾;二级纠纷隐患由医务科协调处理;三级纠纷隐患报告院部。形成了分管院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上下联动的交办、督办机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把医疗纠纷隐患妥善处理在科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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