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满一个月。《条例》实施以来,浙江的广告发布行为得到极大规范,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今年1月,浙江省工商局按照《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确定的新标准进行监测,主要问题包括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发布一般性违法广告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广告等3个方面,其中医疗广告有32条。
根据这次专项监测的综合情况,省工商局已出台三项措施加强监管。第一,对一般轻微违法广告,既没有消费者投诉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工商部门将责令改正;第二,对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在责令停止发布的同时,一律立案查处,包括广告主、广告发布者,都要依法查处;第三,对发布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依据《条例》规定,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提醒消费者注意识别,避免上当受骗。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根据广告来选择产品及服务,尤其是药品、保健品等应尽量征询医生的建议,并可通过网络等途径对产品所标示的生产厂家等内容进行查实后再购买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