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兴市出台了《嘉兴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实行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标准。
《规范》明确了准入条件(用血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技术要求、仪器设备、基础设施、工作制度等)及准入程序(申请、评估、审批)。为临床用血的安全提供了保障;明确了采供血机构和医疗用血单位的职责与任务,明确了血液供需活动的具体操作规程;明确了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标准。由市卫生局每年组织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纳入医院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不合格单位取消临床用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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