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内涵建设的力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学历层次,根据我院三级甲等医院临床、科研、教学建设标准和各临床、医技科室专业业务发展对人员的需求,结合杭州市卫生局院长目标责任制考核“人力资源管理”考核指标要求,对因工作需要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提出下列指导原则: 一、应届毕业生招聘按照杭州市人事局《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办理。 二、应届毕业生招聘按照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 三、招聘程序根据招聘对象分为考试加考核和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由医院组织相应考核小组对招聘人员进行具体考核,并对院长负责。 四、招聘从事临床专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为硕士以上学历。 五、招聘从事医技(含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为本科以上学历,优先招聘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在医技中从事临床诊断工作的,原则上招聘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护理专业招聘高等护理学,以本科生为主,比例不低于85%。 七、本指导原则经2007年11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
| (资讯来源:人事科) |